星期日, 9月 08, 2002

國際經濟競爭的新型態



“文化產業”近來成為一個熱詞兒。逛書店的時候,我們可以找到趨勢專家馮久玲所寫的《文化是好生意》,封面書腰寫著“在全球產業結構大調整下,本書是企業、城市、民族以文化資本創值的戰略藍本”。而同樣在文化產業扮演創意和整合高手的陳再藩也在最近出版了《文化第一方程式》。兩位本地作家寫了這樣的作品,是不是意味著我國的經濟領域即將進入一個階段?我想當然不是,因為我們至今還沒從政府政策那裡聽到一些有目標有規畫的計畫。


圖說:台北華山文化創意園區之公共藝術

如果還沒有計畫,不如我們先看看人家做了什麼。

10月,我們的鄰居新加坡政府將為新落成的“濱海大劇院”揭幕,雖然我還不知道這項斥資3億美元興建的劇院,是不是比座落在吉隆坡的國家劇院還要富麗堂皇,但以政府決心打造“新加坡-國際藝術之都”的旗幟,我們可以想像,那是一項具經濟戰略性的宏觀計畫。據報導,佔地6公頃的藝術特區稱為“濱海藝術中心”,由美國音響專家盧梭˙強森以及英國劇場專家大衛˙史戴波等人參與興建。除了四間演奏廳和劇場外,周圍的旅館合計有5千個房間,並有7千500個停車位等配套設備。而“濱海藝術中心”的外觀相當奇特,落成以來已經出現許多的比喻和形容,像是榴槤、蒼蠅眼睛、刺蝟、高爾夫球或麥克風。“濱海藝術中心”是新加坡致力文化產業的里程碑。

另一由政府積極規畫文化產業的地方是台灣:台灣政府在2002至2007年中列“文化創意產業”為發展重點計畫。這項尚處於研討階段的計畫,引起了廣泛討論,不僅藝文界對計畫充滿期待,許多人更對文化產業列為國家發展計畫頗為新奇,又不知道葫蘆裡賣什麼藥。政府文建會準備以五大創意文化園區經營為主體,分別在台北設置設計中心與創意藝術產業中心、在台中設置時尚設計創意中心、嘉義設置生活創意中心、台南為多媒材創意設計中心、花蓮為文化旅遊創意中心。等於是結合各區域的特色資源,再加以創意設計、行銷包裝,即有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的運作。

一個以文化為資本和競爭力的國際變動,文化已經被納入經濟範疇裡去衡量它的產值,我們有必要回過頭檢討我們的文化態度和意識。馬來西亞是不是也要加入文化競賽?我們有什麼條件,用什麼形式出現?目前我們最能感受到的對外文化產品(即以國外游客為行銷服務對象),都是從觀光角度出發,大多數是符合國家統治者觀點的產物。這些或許可以滿足觀光過客式的欲望和異國綺想,但不利於規畫長遠輸出型的產品。

因此,馬來西亞要進入文化產業的建設,政府有必要放鬆創意領域的約束,因為創意才是產業的能源。

我們不缺國際級劇院、美術館,小劇場、電影院,我們有的硬體資源還不錯。現在應該是把資源投入於文化團隊的建設。文化團隊是以創作人才和表現人才為主體的,美學教育和生活在這部分扮演了重要功能。而藝術行銷和管理人才,我認為有更多人如果可以從其他的行業轉入文化這一行,會是一種簡便的方法,畢竟對藝文有興趣的企業家大有人在,無形中就為文化產業加倍功力了。

文化產業不是一個新興的東西,只是過去不太受大家關注,產能不夠明顯。現在它被人重新提及,是不是意味著我們的生活素質提昇了,還是心靈需要另一種滿足,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然而產業太大了,應該由政府推動,個體可以做的就從企業開始經營吧!
200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