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14, 2009

從大鐘樓看文化部


在雙子塔還沒成為吉隆坡,甚至馬來西亞的地標之前,獨立廣場前的大鐘樓(全稱蘇丹阿都沙末建築物)可以說是吉隆坡的艾菲爾鐵塔,或者像它的前主人在老鄉的大笨鐘,有著崇高歷史和政治像徵地位。
因為它的崇高,一般民眾很難與之親近,這也是當年殖民者為了建立威信,以一座龐大的建築群來威懾本地的馬來土王,以及他們的子民,從而奠定其政治合法性,並計畫長期在此殖民。(有關英殖民的這段建築史可看張集強的《英參政期的吉隆坡》)人們也只有在幾個慶典和倒數活動,才能以最近的視角,與它接觸。多年來很多人,包括我在內,從不知道裡面到底是作何用途的。

去年聖誕前夕,經過兩年的整修(過程備受古跡保護學者批評),其新主人團結、藝術與文化文物部入駐這座已被列為國家歷史遺產的大鐘樓建築群,在許多人看來是最理想的結合體。當文化部計劃把重新粉飾後的大鐘樓蘇丹阿都沙末建築物化身為一棟全城最有藝術氣息的畫廊中心,並會積極促銷這座百年歷史建築物,讓它成為游客的旅游景點,我們日後大可用《大鐘樓》來代稱文化部了。

2004年阿都拉上台時,委任了萊斯雅汀這位親信擔任文化、藝術與文物部部長,這是馬來西亞建國以來,文化第一次獨立成為部會。盡管其中隱含政治分配的動作,但是世界各國已愈來愈看重文化遺產以及文化產業的發展,這個新增的部會也順應了世界潮流。

1953年,即在獨立前,文化部門是羅織於青年體育部的社會福利局底下的文化組,以推行青年發展的工作。1964年文化組和原青年體育部的功能都被並入新聞部轄下。直到1972年,文化、青年和體育才正式掛牌成立部會。1987年,馬哈迪擔任首相初期,文化組被改編至新成立的文化、藝術和旅游部。從1987年至2004年,政府大力推動旅游業,旅游的名號大於文化,以致人民對文化部的印像十分模糊。

2004年以後,文化、藝術與文物部統合了政府部門裡原有的文化單位,並將原屬於教育部管轄的國家圖書館,和新聞部的國家電影促進局納入其中,並於2005年推動通過《國家遺產法令》,成立國家遺產局,為新文化部的文化政策打響了第一炮。國陣政府去年大選遭受重大挫敗,阿都拉的弱勢政府為文化部添上一個保守主義的「團結」任務,改稱為團結、文化、藝術及文物部。
從組織的觀點來看文化政策,全世界大致可分為三種,即中央集權式、地方文化自治體、和分權化。而我們則比較像法國,由中央政府部長與部會負責政策的建立與協調。

回顧馬來西亞最引起爭議的文化政策,當屬1971年的《國家文化政策》。1971年8月16日,文化、青年暨體育部主辦《全國文化大會》(Kongres Kebudayaan Kebangsaan),當時首相敦拉薩的演說中強調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有必要制訂一項《國家文化政策》,以配合實施中的《國家教育政策》,確保最終塑造一個《馬來西亞族》(Bangsa Malaysia)。於是政府制訂了單元化的《國家文化政策》。其內函包括:

一、國家文化必須以本地區土著的文化為核心;
二、其他文化中有適合和恰當的成分可被接受成為國家文化的一部分;以及
三、伊斯蘭教是塑造國家文化的重要成分。

文化政策可視為政府如何對待文化藝術,在極權或威權國家大都將文化政策當作服務政治的工具,而現代的民主國家在政治經濟穩定的同時,則將文化視為人民的基本權利之一來推展相關活動,它做為人類生活的本質,並且是人文思想、制度與人為物質的總和,促使人們凝聚共識與情感,並從中體認自我。

今天,1971年《國家文化政策》不再被提起,甚至年輕一輩的我們,對此毫無認識,但是政府還是采用這套理念去實行政策,就如同被聲稱不再存在的《新經濟政策》,其幽魂仍附著整個官僚系統。

我們的文化部重新在大鐘樓找到新的定位,是否也會檢討文化政策有著前瞻和開創的觀點,並且擺脫政治和商業的束縛,容納多元族群,用心來推動文化呢。畢竟在政治的領域,一天的時間都算太長了,而文化是百年為計畫的,如果我們用政治的目的來搞文化,無疑是萬劫不復的戕害。
這也許是許多文化人最殷切期盼的大鐘樓。
(原文來自www.voicemedia.com.my)